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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骑两轮车的注意!全市整治!
天热能防晒,雨天可挡雨?
你以为两轮车加装遮阳伞能“遮风挡雨”
不!不!不!
这样的想法很危险
近段时间
赣州交警开展了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加大城区主要道路等
重要周边路段巡逻管控力度
对非法加装遮阳伞(棚)的
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查处
并现场对遮阳伞(棚)进行强制拆除
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遮阳伞(棚)看似便利的背后
却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两轮车加装遮阳伞的四大危害
危害一:降低灵活性,不利于避险

加装遮阳伞后,车辆原有的结构发生了改变,受制于支架,转向时易产生死角,转向时操作不慎容易摔倒。同时风阻系数相应增大,车辆稳定性变差,导致控制难度增大,影响车辆驾驶性能。
危害二:增加阻力,容易重心不稳

尤其在大风天气,在风力的作用下,车辆很容易失去重心,发生侧翻,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危害三:视线受阻,增加伤亡概率

遮阳伞多采用安装支架撑起,支架安装位置为车辆前方两侧,支架的位置不仅影响驾驶人前方视线,也影响车辆反光镜观察效果,形成安全隐患。
危害四:发生剐蹭,造成致命伤害

由于体积变大,车身宽度增加,如不慎勾住过往车辆、行人等,往往会人仰车翻,严重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紧急意外情况,坚硬的金属支架可能会碰撞或穿刺驾驶人的头部、面部、胸部等关键部位,容易造成二次致命伤害。
加装遮阳伞(雨棚)
不仅危险重重
同时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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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第七十一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安装遮阳伞(雨棚)看似事小
却暗藏着许多的危险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拆除设备、抵制安装
在此
也再次提醒大家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在两轮车上
加装任何形式
任何规格的遮阳伞(雨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