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政策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精神,加快我市物流业发展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结合我市物流业现状,科学制定发展目标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四省通衢的现代物流中心城市”的要求,以公、铁、航、水立体运输网络为抓手,以物流节点和园区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物流服务体系,全市物流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8年我市社会物流总额2493亿元,同比增长23.2%;物流业增加值约55.4亿元,同比增长16.3%,占服务业增加值的18.7%。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从事物流业的企业有774户,从业人员15.7万人,总营业额18.3亿元,上缴总税收1.21亿元。同时,物流园区和节点建设速度缓慢、物流企业小而散等问题仍是制约我市物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实现我市物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就是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和结构调整,培育一批现代大型物流企业,发展壮大第三方物流和绿色物流,构建现代物流发展平台,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力争在5年内完成中心城区综合物流园区、六个物流中心以及各县(市)物流节点建设,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为辐射线,形成覆盖全市的物流网络体系,实现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及社会物流总额翻两番。
二、科学合理规划,优化物流发展环境
(一)抓好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建设以赣州城区为中心,以龙南、瑞金为两翼的高效便捷、货畅其流、集散有序的现代物流网络,构建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大开放式物流框架。依托“一个中心,两个侧翼”和市县两级物流节点,重点建设赣州综合物流园区和一批物流中心、配送中心,把赣州建设成为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现代物流网络体系中的重要枢纽和节点城市。
(二)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加强建设海西物流业合作平台,加大在物流企业政策支持上与“珠三角”、“长三角”、“闽三角”地区对接,鼓励发展多式联运,形成多种运输方式相互协调衔接的物流运输机制;引进并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引导中小物流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拍卖、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整合物流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满足多样化的物流需要;加快物流相关配套服务业的发展,发展和引进物流中介服务企业、物流咨询企业、物流基地建设企业、物流设备制造企业、物流技术开发和研究机构等,形成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
(三)培育专业物流主体。有色金属物流,整合从矿产品到深加工产品各环节的物流资源;建材物流,推进建材物流企业与赣州建材大市场的联合;家具物流,建设南康家具生产基地和家具物流中心,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粮食物流,加快赣州粮食物流中心、赣州粮食仓储中心和粮食铁路专用线建设;冷链物流,加大冷链物流设备的投资,发展适应我市脐橙产业市场营销要求的冷链物流;饲料物流,完善我市饲料加工生产、仓储、交易、运输的物流功能,降低物流成本;汽车物流,依托赣州国际汽车城,发展专业化、信息化的第三方汽车物流。
(四)搭建公共信息平台。建立我市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的交换共享机制。加快赣州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商务、金融、税务、海关、邮政、检验检疫、交通运输和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门的物流管理与服务公共信息平台,扶持一批物流信息服务企业。
(五)加强物流技术应用。推广集装技术和单元化装载技术,推行托盘化单元装载运输方式,大力发展大吨位厢式货车和甩挂运输组织方式,推广网络化运输。进一步完善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货运等系统信息平台,逐步形成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广条形码、电子数据交换技术(EDI)、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等技术,提高物流运作效率。
(六)推广物流标准体系。根据国家制定的物流标准,加快物流管理、技术和服务标准的推广,鼓励我市企业采用标准化的物流计量、货物分类、物品标识、信息系统和作业流程等,提高物流的标准化程度。
三、找准着力点,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工程
(一)多式联运工程。在现有的赣州-厦门、赣州-深圳2条多式联运通道基础上,新开赣州-九江城西港水运口岸通道、赣州-香港农副产品口岸绿色通道2条多式联运口岸通道;在现有的赣州东站口岸作业区、赣州经济开发区公路口岸作业区2个口岸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基础上,新建赣州南站铁路口岸作业区。
(二)物流园区工程。 在中心城区建设“一个综合园区,六大物流节点”,在龙南、瑞金建设集现代储运、物资配送、多式联运、进出口货物集散和国内原辅材料及产成品的仓储、分拨、配送为一体的区域物流中心,在每个县(市、区)建设物流配送中心(重点项目见附表1)。
(三)城市配送工程。发挥各县(市、区)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的作用,支持专业运输企业开展城市配送,提高城市配送的专业化水平;商品批发企业和储运企业延伸物流、加工、配送服务功能,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发展生鲜食品配送,着力解决城市快递、配送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问题,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
(四)大宗商品工程。加快大宗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贸易与物流方式的创新,鼓励物流企业与我市各工业园区生产企业加强合作,发展总经销、总代理等现代贸易方式,发展销售和物流网络;在赣州综合物流园区设立大宗商品展示订货中心、批发采购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等,发展直达供货、加工配送等物流方式,逐步减少仓储运输环节。
(五)农村物流工程。推进“新农村现代物流工程”,加快建设县域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村级农家店;加快建设农资连锁经营、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农副产品流通三大服务网络,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构建连接城乡、双向流通、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新建和改造一批专业市场、连锁网点,用足用好“农超对接”、“家电下乡”等利好政策,拓展经营领域,着力激活农村消费市场。
(六)联动发展工程。全市以赣州出口加工区、赣州香港工业园为龙头,集中力量培植壮大有色冶金、食品加工、生物制药、机电制造、建材工业、服装轻纺等六大工业优势产业,形成产业聚集区、生态产业示范基地;运用现代物流理念、模式与技术将企业的物流资产、物流业务从主业中分离出来,实现原料采购、运输、仓储等一体化运作,培育一批适应现代制造业物流需求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创新物流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提升物流业为制造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七)技术推广工程。组织和引导我市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加强物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参与国家物流重点领域的科技攻关项目;重点支持企业从事货物跟踪定位、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软件、移动物流信息服务等关键技术公关,对于有技术创新和技术突破的企业,政府适当予以奖励;为适应物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趋势,鼓励我市高校启动物联网的前瞻性研究性工作,采取校企联合的方式,加快先进物流设备的研制。建立与国际先进物流标准体系接轨的,适合我市经济规模和产业结构的物流标准体系,协调、规范涉及物流的生产活动、技术设施、管理规范、服务质量。
(八)信息平台工程。建立一个由综合运输信息平台、管理服务公共平台、商贸物流信息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电子口岸等子平台组成并具备电子数据交换、会员服务、在线交易、智能配送、库存管理、决策分析、金融服务等功能,可以满足物流系统中政府管理部门、物流企业、工商企业等信息需求和功能需求的区域性开放型信息平台,实现纵向与国家和省级、横向与周边地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九)应急物流工程。建立并完善应急管理协调机制,制订并优化应急管理行动流程,搭建应急管理平台,选择和培育一批具有应急能力的物流企业,建立应对严重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及军事冲突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物流体系。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赣州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协调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资源整合、产业布局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规划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并加强指导和监督。加强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物流办)建设,作为常设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应成立领导小组和物流办,负责协调本县(市、区)物流产业的发展。重视发挥赣州市物流协会和各县(市、区)物流协会的作用,合力推进物流业的发展。
(二)制订扶持政策。对重点项目建设在中央、省级投资配套和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优先保障物流项目用地,物流用地的价格参照工业用地价格给予优惠,且允许30%以内的面积用于建设物流相关功能配套设施。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缴纳的税收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年纳税100万元以内的,奖励40%;年纳税每增加100万元,奖励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60%。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的配送车辆由市交通部门颁发统一标识,放宽进入城区的限制。市内收费站对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的货运车辆实行月票制。
(三)培育物流体系。规范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的认定标准和评审程序,加大扶持力度,兑现扶持政策,使规模以上物流企业成为我市物流业发展的龙头和旗帜;遵循物流一体化运作的规律,打破地区、部门和行业分割,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物流市场体系;加大物流市场整治和监管,避免无序竞争;规范针对物流企业的各种收费,对物流企业的各种检验检测进行上门服务,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
(四)增加物流投入。市政府设立物流产业发展资金用于物流产业引导、重点物流项目扶持、规模以上物流企业扶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行业表彰奖励。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外资和民营企业参与物流设施项目建设和发展物流企业。对效益好,有市场前景的物流项目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重点支持。
(五)统一物流标准。做好物流标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建立适应我市企业评估的标准体系。统一在包装、运输、装卸、储存等作业环节的地方标准,形成一套地方通行的现代物流标准体系。统计部门应高度重视全市物流统计工作,积极进行社会物流统计,为企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六)培养物流人才。采取长期培养和短期培训相结合,正规教育和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市场急需人才。发挥市内外大专院校和科研优势,开展多层次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积极面向国内外引进高素质物流人才。
附表1 赣州市物流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物流区域 | 区域范围 | 建设项目 |
中心城区 | 包括章贡区、开发区、赣县和南康市,辐射赣中、赣南各市县,远期辐射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 | 赣州综合物流园区、赣州黄金机场空港物流中心、章贡区沙河工业园物流中心、章贡区水西货运码头物流中心、开发区黄金物流配送中心、赣州粮食物流中心、赣县红金物流中心、南康市龙岭物流中心 |
龙南物流区域中心 | 以龙南为中心,包括定南、全南,辐射寻乌、安远、信丰、大余、崇义、上犹等县 | 龙翔国际物流中心、赣州捷诚物流商城、菲尔特国际物流城、定南县商贸物流中心、全南物流配送中心、赣寻物流中心、九龙综合物流园、南橙集绿色物流城、崇义物流配送中心、上犹福达物流中心 |
瑞金物流区域中心 | 以瑞金为中心,包括会昌、于都,辐射兴国、宁都、石城等县 | 瑞金综合物流园、会昌县物流中心、赣州鸿胜物流中心、华海物流配送中心、兴国县物流配送中心、石城县物流中心 |
附表2 赣州市贯彻落实江西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工作分工一览表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积极扩大物流市场需求,大力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 | 1、鼓励生产企业剥离或外包物流功能,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 市经贸委 | 有关部门 |
2、合理布局城乡商业设施,鼓励商贸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剥离或外包物流功能,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 市商务局 | 市供销社 | |
3、推动物流企业与生产、商贸企业互动发展,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有机结合。 | 市交通局 | 市经贸委、市商务局 | |
4、发展农产品直销和配送,以及农资和日常消费品的统一配送,推动建立农村物流体系。 | 市商务局 | 市农业局、市供销社 | |
5、发展多式联运、集装箱、特种货物、厢式货车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加强运输与物流服务的融合。 | 市交通局 | 市口岸办 | |
6、实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程,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提升企业竞争力。 | 市交通局 | 市经贸委 | |
二、加快企业兼并重组 | 7、加大对物流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资源整合。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国际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 | 市交通局 | 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 |
三、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 | 8、实施能源、矿产品物流工程,加强重要矿产品及相关产品物流设施建设,建立重要矿产品物流体系。 | 市经贸委 | 有关部门 |
9、实施大宗农产品和农村物流工程,加快发展粮食、饲料、果蔬现代物流,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 | 市经贸委 | 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质监局 | |
10、实施城市配送工程,提高食品、食盐、烟草和出版物等的物流配送效率。 | 市商务局 | 市烟草局、市盐务局、市出版局 | |
11、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物流的跟踪与监控,规范化学危险品物流的安全管理。 | 市安监局 | 有关部门 | |
12、建立科学合理的汽车综合物流体系,推动汽车和零配件物流发展。 | 市经贸委 | 有关部门 | |
13、鼓励和支持物流业节能减排,加快发展产品与包装物回收物流和废弃物物流。 | 市供销社 | 有关部门 | |
14、逐步实行医药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推动医药物流发展。 | 市卫生局 | 市食药监督局 | |
15、鼓励邮政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快递物流体系。 | 市邮政局 | 有关部门 | |
16、实施应急物流工程,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 | 市应急办 | 有关部门 | |
四、优化区域布局 | 17、发展三大物流区域中心,建设物流出省通道,优化物流业区域布局。 | 市交通局 | 有关部门 |
五、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与协调 | 18、加强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和配套。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提高物流设施的系统性、兼容性。 | 市交通局 | 有关部门 |
19、实施物流园区工程,合理布局物流园区,完善中转联运设施,加强仓储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建设配送中心。 | 市交通局 | 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 | |
六、大力推进物流信息化 | 20、积极推进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促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 | 市信息化办 | 有关部门 |
21、制订物流信息技术标准和信息资源标准,建立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的交换共享机制。 | |||
22、实施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公路、航空及其他运输与服务方式的信息网络。 | 市交通局 | 有关部门 | |
七、完善物流标准体系 | 23、实施物流标准和技术推广工程,加快物流管理、技术和服务标准的推广。 | 市质监局 | 有关部门 |
八、加强物流新技术开发和应用 | 24、大力推广集装技术和单元化装载技术,大力发展大吨位厢式货车和甩挂运输组织方式,推广网络化运输。 | 市交通局 | 有关部门 |
25、积极利用运输领域新技术,加强物流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研究。 | 市质监局 | 有关部门 | |
26、加强物流技术装备的推广,鼓励企业采用专用物流技术装备。 | |||
九、加强组织协调 | 27、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发挥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 | 市政府办公厅 | 有关部门 |
十、改革物流管理体制 | 28、继续深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货代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建立物流综合管理体系。 | 市交通局 | 有关部门 |
29、完善对物流企业的交通安全监管机制,规范运输、货代等行业的管理,促进物流服务的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 | 市交通局 | 有关部门 | |
30、打破行业垄断,依法制止和查处滥用行政权力阻碍或限制跨地区、跨行业物流服务的行为,加强监管,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强化物流环节质量安全管理。 | 市工商局 | 有关部门 | |
十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 31、抓紧解决影响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 市政府办公厅 | 有关部门 |
32、研究制定系统的物流产业政策。 | 市法制办 | 有关部门 | |
十二、制订落实专项规划 | 33、制订粮食、矿产品、建材、家具、农产品冷链、煤炭油气、商贸、口岸、应急等物流专项规划。 | 市政府办公厅 | 有关部门 |
十三、多渠道增加投入 | 34、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列入国家和地方规划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 人行赣州支行 | 市银监分局 |
35、加快实施物流业重点工程,对涉及全市性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安排地方预算内建设投资给予支持。 | 市发改委 | 市财政局 | |
十四、完善物流统计体系 | 36、完善物流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加强物流统计基础工作,贯彻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 | 市统计局 | 市物流协会 |
十五、加快物流人才培养 | 37、制订物流人才培训规划,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强化职业技能教育,开展物流领域的职业资质培训与认证工作。 | 市教育局 | 市交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十六、发挥协会的作用 | 38、发挥协会等行业社团组织的作用。 | 市交通局 | 市物流协会 |
十七、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 | 39、建立由市交通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一名处级干部为成员,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沟通情况,协调《规划》落实过程中的事宜。 | 市政府办公厅 | 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