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报程序和现场审核流程
1、申报:
欲申报评估的物流企业,可向赣州市评估办咨询及索取申报表格、《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和其他有关申报材料。每年一般分上下半年2次申报。
2、自检:
申报企业在收到《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和其他有关申报材料后,安排专人先按照国标内容比照自身具体情况,确定申报类型和级别。
3、申报材料提交、初审
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制作好一式五份申报材料,盖章后提交其中二份给赣州市评估办,赣州市评估办派人员到该企业进行先期查看,经赣州市评估办召开初审会议后确认,申报企业登录http://cele.cjinawuliu.com.cn提交申请材料,由赣州市评估办统一推荐报送中物联评估办。
4、现场评估
中物联评估办在收到赣州市评估办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及推荐函后,经审核后向企业下达现场评估计划,委派相关专家及审核员到企业进行现场核实申报材料并提取相关材料。
审核组现场评估材料由赣州市评估办统一保管后集中邮寄给中物联评估办。
A/AA级企业经赣州市评估办安排人员现场评估后,统一汇总本批次申请材料,提交赣州市评估办审核,审核后报中物联。
5、公示及授牌
中物联在每年中期和年末召开物流企业专家委员会全体专家会议,统一审核本批次全国所有上报企业材料(含1-2A级企业)。5A级申请企业须负责人到北京参加专家咨询答辩。经审核无误后向社会公示,择日举行统一授牌仪式和颁发证书。
6、复核
A级物流企业的复核期自通过评估获得证书的时间计起,从2011年(第十二批)起, 4A以上(含4A)物流企业每三年复核一次,3A以下(含3A)物流企业每两年复核一次。
A级物流企业由于物流业务变动、内部合并重组、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不能如期进行复核评估的,应提出延期复核的书面申请,报赣州市评估办和中物联评估办。
进入复核期的A级物流企业逾期未提出复核或延期复核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A级物流企业资格,经中物联评委会审定,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后,原有A级物流企业资格失效,并向社会通告。
A级物流企业请务必于每年4月底前,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进入“年报财务报表”,填报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有年度审计报告的请按照审计报告填报,没有审计报告的,可按照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填报。
7、费用收取
所有申报的物流企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收取费用,统一授牌,统一公告。申报企业需缴纳报名费300元,审核评估公示费1A-2A级 5000元;3A-4A 级9000元;5A级 15000元。
1A-2A级A级物流企业,经赣州市评估办审核确定企业等级,并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委会备案后,由赣州市评估办通知企业向地方评委会缴纳。
A级物流企业等级晋升和企业等级复核免收申报费,审核公告费按相应等级初次审核公告费2/3的比例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