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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赣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指南

编辑: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时间:2025-06-23 | 访问人数:139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2025年赣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绿色节能低碳转型,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事项

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包括: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资金。

申请对象

道路货运经营者,包括道路货运企业和道路货运个体经营者。

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1.中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0万元/辆;提前报废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1.8万元/辆;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补贴2.5万元/辆;

2.重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2万元/辆;提前报废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3.5万元/辆;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补贴4.5万元/辆。

(二)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

1.国六中型货车:补贴2.5万元/辆;

2.国六重型货车:2轴补贴4.0万元/辆;3轴补贴5.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贴6.5万元/辆;

3.新能源中型货车:补贴3.5万元/辆;

4.新能源重型货车:2轴补贴7.0万元/辆;3轴补贴8.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贴9.5万元/辆。

提前报废并新购货车补贴按照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与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之和计算。

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

不分车型,统一为3.5万元/辆。

申报方式

为方便申请人申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2025年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报工作将使用“运连连”线上系统开展。申请人可通过以下入口进行申报(注:申请人的手机号码第一次登录时,通过短信验证码登录的方式可自动注册账号)。 

(一)微信搜索“运连连Online”小程序,进入后通过“设备更新”专区申报; 


  (二)微信搜索“江西交通”公众号,通过右下角“民生专栏”中的“补贴申领通道”申报; 


 (三)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申报。


咨询热线

以下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联系人,申请人如需咨询政策、查询申报进度可向车籍所属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咨询。


特别提醒 

(一)车辆报废年限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执行,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其他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车辆报废时间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的“注销日期”为准,提前报废时间的计算为强制报废日期减去车辆实际报废日期。

(二)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车辆在报废时,《道路运输证》的证件有效期必须在有效期内,超期不能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