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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盐都区为41家重点码头戴上“安全帽”
编辑: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 发布时间:2015-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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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地方海事处近日结合春运安全大检查,与辖区41家重点码头(企业)签订了《2015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并加强巡查和督查,层层加码为41家重点码头戴上“安全帽”。
记者了解到,《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码头业主负有码头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必须规范码头船舶停靠秩序,停泊装卸的船舶一律顺航道停泊,禁止双帮和顶头停靠。码头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实施船舶装卸作业,坚决杜绝为无证船舶、违章船舶提供生产作业服务,从源头上打压违法违章船舶的生存空间。同时,督促各水运企业按照《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配合海事部门共同做好进入本单位码头的各类运输船舶防污染宣传工作,防止船舶污染水源事故发生。
凡秩序混乱或造成航道堵档经教育不纠正的装卸码头单位,海事部门将提请港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禁止船舶停靠和装卸,直至依法封闭码头。造成水上交通或船舶污染水源事故的,海事部门将联合相关管理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的领导责任,直至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该处还采取常态巡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辖区水域重点码头监管,着实进行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码头基础设施、装卸设备、防污染设施、消防设施、救生设备以及码头趸船停泊秩序等。针对查出的问题,海事人员以书面形式向码头单位予以通报,同时要求码头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
记者了解到,《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码头业主负有码头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必须规范码头船舶停靠秩序,停泊装卸的船舶一律顺航道停泊,禁止双帮和顶头停靠。码头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实施船舶装卸作业,坚决杜绝为无证船舶、违章船舶提供生产作业服务,从源头上打压违法违章船舶的生存空间。同时,督促各水运企业按照《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配合海事部门共同做好进入本单位码头的各类运输船舶防污染宣传工作,防止船舶污染水源事故发生。
凡秩序混乱或造成航道堵档经教育不纠正的装卸码头单位,海事部门将提请港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禁止船舶停靠和装卸,直至依法封闭码头。造成水上交通或船舶污染水源事故的,海事部门将联合相关管理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的领导责任,直至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该处还采取常态巡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辖区水域重点码头监管,着实进行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码头基础设施、装卸设备、防污染设施、消防设施、救生设备以及码头趸船停泊秩序等。针对查出的问题,海事人员以书面形式向码头单位予以通报,同时要求码头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