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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沙河物流中心(公路货运站场)建设项目 招商及开发建设方案
编辑:本网 | 发布时间:201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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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沙河物流中心是未来赣州市中心城区的主要物流节点,也是赣州国家公路货运枢纽站项目之一。规划建设好该项目,对于做大做强我区的现代物流业,整合物流资源,降低物流成本,培植税源,促进就业,推动我区现代服务业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有着及其重要的作用。为推进该项目的招商及开发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赣州沙河物流中心(公路货运站场)
2、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经济开发区323国道南侧、采茶路西南侧(赣州金属产业商贸物流城东南侧)
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集仓储配送、信息平台、公路运输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物流中心(公路货运站场),总建设用地面积396.04亩,其中绿化和道路用地96.65亩,项目净用地299.39亩(物流仓储用地174.82亩,商业用地54.39亩,停车场和集装箱、甩挂停放场用地70.18亩)。
4、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329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物流企业自筹解决。
5、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运营15年年平均收入12696.69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6561.78万元,投资利润率12.31%,投资回收期8.1 年。可创造1000个就业机会,为我区物流及其它产业服务,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二、项目招商和土地挂牌的有关事宜
1、建设和经营模式:为提高融资和运营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开发建设任务并发挥效益,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市场运营根底、有成熟的开发和运营经验的物流企业采取独资或合资(股权达60%以上)的方式进行开发建设与运营。
2、规划控制性技术指标:L5-1为商业用地,面积为36262.78m2,容积率<1.6,限高≤40米;L6-1为工业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4481.83m2,容积率0.8-1.2,限高≤45米;L6-3为停车场用地,限高≤15米;L7-1为工业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47247.78m2,容积率0.8-1.4,限高≤45米;L8-1为工业仓储物流用地,容积率0.8-1.2,限高≤45米,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赣州市章贡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3、物流中心建成后所有仓储和配送场所以租赁为主销售为辅的原则进行运营(自持产权要达到总产权的60%以上),综合楼、司机之家和停车场、集装箱及甩挂场地等公共服务场所由中标方统一运营,不得对外销售。
4、建设开发进度要求:本项目建设时限为18个月,其中2015年达到2亿元以上的投资额(不含土地款)和40%以上工程进度,取得土地后在6个月内开工建设,并严格按赣州市章贡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和交通部门对物流中心(公路货运站场)建设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5、土地价格的确定:鉴于本项目是为工业园区服务的配套项目,且投资大、回报期长,为降低运营和物流成本,项目内的商业用地按商业用地价进行评估挂牌,项目内的仓储、停车和集装箱及甩挂停放场用地参照工业用地进行评估挂牌。
6、获得土地的方式:土地以公开出让方式推向市场,意向投资人可参与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扶持政策
1、对在章贡区登记注册并纳税,且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物流项目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的落户奖励,按投资额每跨越一个1000万元台阶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对在我区新设立物流企业总部,且由总部统一纳税,首次获评国家“3A”、“4A”、“5A”的物流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之后每晋升一个等级奖励10万元。
3、对采用集装箱运输,在赣州本地注册及报关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的货代、船代业务,由受益财政给予100元/标箱补贴。
4、根据赣州市《关于对中心城区载货汽车实行限制性
管理的通告》要求和相关交通管理法规,为提升中心城区物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赣州沙河物流中心(公路货运站场)
2、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经济开发区323国道南侧、采茶路西南侧(赣州金属产业商贸物流城东南侧)
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集仓储配送、信息平台、公路运输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物流中心(公路货运站场),总建设用地面积396.04亩,其中绿化和道路用地96.65亩,项目净用地299.39亩(物流仓储用地174.82亩,商业用地54.39亩,停车场和集装箱、甩挂停放场用地70.18亩)。
4、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329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物流企业自筹解决。
5、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运营15年年平均收入12696.69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6561.78万元,投资利润率12.31%,投资回收期8.1 年。可创造1000个就业机会,为我区物流及其它产业服务,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二、项目招商和土地挂牌的有关事宜
1、建设和经营模式:为提高融资和运营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开发建设任务并发挥效益,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市场运营根底、有成熟的开发和运营经验的物流企业采取独资或合资(股权达60%以上)的方式进行开发建设与运营。
2、规划控制性技术指标:L5-1为商业用地,面积为36262.78m2,容积率<1.6,限高≤40米;L6-1为工业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4481.83m2,容积率0.8-1.2,限高≤45米;L6-3为停车场用地,限高≤15米;L7-1为工业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47247.78m2,容积率0.8-1.4,限高≤45米;L8-1为工业仓储物流用地,容积率0.8-1.2,限高≤45米,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赣州市章贡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3、物流中心建成后所有仓储和配送场所以租赁为主销售为辅的原则进行运营(自持产权要达到总产权的60%以上),综合楼、司机之家和停车场、集装箱及甩挂场地等公共服务场所由中标方统一运营,不得对外销售。
4、建设开发进度要求:本项目建设时限为18个月,其中2015年达到2亿元以上的投资额(不含土地款)和40%以上工程进度,取得土地后在6个月内开工建设,并严格按赣州市章贡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和交通部门对物流中心(公路货运站场)建设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5、土地价格的确定:鉴于本项目是为工业园区服务的配套项目,且投资大、回报期长,为降低运营和物流成本,项目内的商业用地按商业用地价进行评估挂牌,项目内的仓储、停车和集装箱及甩挂停放场用地参照工业用地进行评估挂牌。
6、获得土地的方式:土地以公开出让方式推向市场,意向投资人可参与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扶持政策
1、对在章贡区登记注册并纳税,且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物流项目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的落户奖励,按投资额每跨越一个1000万元台阶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对在我区新设立物流企业总部,且由总部统一纳税,首次获评国家“3A”、“4A”、“5A”的物流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之后每晋升一个等级奖励10万元。
3、对采用集装箱运输,在赣州本地注册及报关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的货代、船代业务,由受益财政给予100元/标箱补贴。
4、根据赣州市《关于对中心城区载货汽车实行限制性
管理的通告》要求和相关交通管理法规,为提升中心城区物
流效率,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充分发挥物流中心的作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引导中心城区的物流企业进入本项目内运营。
5、章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配合项目开发商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
附件:
1、赣州沙河物流中心规划总平面布置图
2、赣州沙河物流中心供地规划条件平面图
赣州市章贡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2月28日

